2013第二届中国原创音乐短剧 剧本征集大赛征稿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6-09-25  次浏览  分享到:

由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民族音乐与音乐剧研究中心主办 中国音乐剧孵化基地,共青团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共青团北京大学委员会,北京恬橙国 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共同承办的2013年中国原创音乐短剧剧本征集大赛开始征稿啦~!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1月15日
【征稿范围】:全国范围征稿
【联系方式】:官方网页:http://yule.sohu.com/s2013/ycyydjds2013       
                            投稿邮箱:bj_musical@126.com

一、大赛主题
   2013年中国原创音乐短剧剧本征集大赛——曹雪芹?红楼梦?黄叶村

二、大赛简介
   第二届“中国原创音乐短剧剧本征集大赛”由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北京大 学艺术学院民族音乐与音乐剧研究中心共同主办,中国音乐剧孵化基地、共青团北京市海 淀区委员会、共青团北京大学委员会、北京恬橙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承办,是为发 掘优秀编剧人才,积累优秀剧本资源的全国性活动。2013年时值曹雪芹逝世250周年,为 纪念这位文学大师,本届大赛将采用“命题作文”形式,参赛者应以“曹雪芹?红 楼梦?黄叶村”为主题,进一步丰富“‘红楼梦’文化”。本届大赛也将由此成为 第四届“曹雪芹文化艺术节”的重要有机部分。
   2012年首届大赛在各方支持下已获圆满成功,经专家评审,其中十部作品获得奖项 脱颖而出,部分获奖作品已得到专业团队的润色改编,并计划于今年制作成音乐短剧并在 本届大赛颁奖典礼上公开演出。为给更多文学、戏剧爱好者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在此我 们特别联合全国各高等学府,面向高校学生以及所有艺术热爱者征集优秀的音乐短剧剧本 。只要你有梦想与热情,只要你的剧本精彩感人,就请参赛!发挥你的想象,让音乐剧走 向大众!

三、主题背景
           “红楼梦”是中国宝贵的文化资源。位于北京西山的黄叶村是曹雪芹晚年生活和创作 “红楼梦”的地方,黄叶村由此成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圣地,并成为中国文化地形图上最著 名的景点。当前“红楼梦”已有话剧、越剧、芭蕾舞剧等多种艺术形式的舞台剧版本,但 尚无音乐剧作品问世。作为21世纪“朝阳艺术”的音乐剧承载着新世纪的国际都市文化, 具有广泛的受众群体。本届大赛恰逢曹雪芹逝世250周年,借此契机以“曹雪芹?红 楼梦?黄叶村”为创作主题,以当代年轻人的独特视角和审美趣味诠释对传统文化 的解读,用音乐剧鲜活的艺术形式诠释传统文学作品,打通传统与现代,平衡艺术与时尚 ,将极大拓展“红楼梦艺术”的表现形式,更使传统文化在年轻人笔下焕发出新的时代意 义。

四、大赛流程
1、 作品征集:2013年7月25日至2013年11月15日
   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附件形式将参赛作品及个人简历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b j_musical@126.com(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中国音乐短剧剧本征集大赛】+参赛者姓名+ 参赛作品名称),参赛选手逾期或未成功上交作品将视为弃权处理。
2、 作品评审: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1月30日
   大赛设置专业评选组委会,组委会由大赛主办方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民族音乐与音乐 剧研究中心推荐并邀请业内知名专家、学者,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及权威性。 参赛作品将由专业评审组进行评选,保证评选结果公平、公正、公开。专业评审组将对参 赛者上交的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10部提名作品,并在这10部作品中继续评选出一等奖、 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
3、 颁奖典礼: 2013年12月7日
特别说明:
   本次大赛获奖作品有机会由大赛主办、承办单位的专业团队对其进行润色改编并制 作成音乐短剧公开演出。

五、作品要求
1、此次参赛作品以“曹雪芹?红楼梦?黄叶村”为规定创作主题(题目不限 ),体裁仅限音乐短剧,剧长需控制在30分钟以内,剧中人物不超过12人。
2、每人仅限一部作品获奖,多部入围者从中择优角逐大奖。
3、所有参赛的剧本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
4、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 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 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5、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 相关规定。
6、剧本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

特别说明:
(1)参赛作品无论发表与否,概不退回,请作者保存好原稿。
(2)大赛主办、承办方有权对全部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及传播,并享有所 有获奖作品(自获奖之日起)两年的免费舞台、影视修改权、改编权、表演权、摄制权、 放映权、网络信息传播权,两年之后若继续使用将协商支付版权费。
(3)大赛主办、承办方有权将所有提名作品刊登在网络上。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10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2名) 8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3名) 3000元人民币
优秀奖(4名) 精美奖品

七、大赛组委会
组委会顾问:
陈名杰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一川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组委会秘书长:
田友贵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宣传部文化组组长
唐金楠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满兴远 第四届曹雪芹文化艺术节组委会秘书长

秘书处成员:
宋韶君、周靖宜

评审委员会:
邹静之 作家,北京市作家协会副主席
施战军 文学评论家,《人民文学》杂志主编
廖向红 导演,中央戏剧学院副院长
李 洱 作家,中国现代文学馆研究部主任
居其宏 音乐家、评论家,南京艺术学院教授
彭 锋 艺术评论家,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艺术学系系主任
朱 竞 批评家、编辑家,《中国作家》 杂志编辑
俞 悦 作家,《中国之韵》杂志主编
周映辰 音乐家,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民族音乐与音乐剧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民族音乐与音乐剧研究中心